(读《日本人与中国人》时)对比发现,我们在历次的变革之中,技术学来了,武器预备了,制度安排了,民族突出了,国家独立了。凡此种种,却从来没有一次,人的权利预先得到了安置与尊重。失落了把人作为国家存在和国家权利的基础这样一个观念,国家就不是国家了。

读写客:先爱个人,后爱国家
作者: 陈舜臣 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  译者: 刘玮

已故美国华裔作家张纯如,在她上小学的时候,是班里惟一的华裔学生。有一次,她的同学问她:如果美国和中国打仗的话,她会站在哪一边?她几乎被这个问题击垮了。

穷其一生,她一直在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她用英文写作,可是题材全都是中国的。第一本著作几乎直指这个问题,是研究中国导弹之父钱学森的《蚕丝》(Thread of the Silkworm)。第二本著作是在中美引发风暴的《南京大屠杀》(The Rape of Nanking),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榜上达10周之久。第三本书仍然耽留在一个同源的选题之上:研究华人移民史的《美国华人史录》(The Chinese in America)。

作者: 张纯如  出版社: 东方出版社副 标题: 被遗忘的大屠杀
作者: 张纯如 出版社: 东方出版社副 标题: 被遗忘的大屠杀

可是似乎她最终也没有找到答案,在《美国华人史录》的前言中,她写道:“我们漂泊在大洋的两岸,而两岸的人都以陌生的眼光打量着我们。没有人愿意承认,我们是属于他们那个海岸的。”身份认同的危机似乎耗尽了她的生命。据说,她2004年的自杀乃是因为长期沉浸在这些痛楚的记述之中,以致罹患严重的抑郁症。

对于那些生活在异域土地上的人,这种身份的认同危机,以及被所在国的民众所接受的程度,恐怕都大致相同吧。华裔日本作家陈舜臣,却讲了一个有些异样的故事。英国商人托马斯•格洛弗在幕府晚期就来到了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后,他经营煤矿,建设船港,并且在他居住的六甲山建了别墅,修了高尔夫球场。他入了日本籍,娶了日本妻子,把家安在了日本,甚至禁止他的孩子们穿西服。由于他对日本所做出的杰出贡献和对乡里的庇荫,他被誉为“六甲山开山之祖”,他去世后当地人为他修建了纪念碑。太平洋战争之后,他成了敌人。政府派石匠去凿碎了纪念碑。70年代当日本政府意图重新修建纪念碑的时候,格洛弗的子女们却犹豫了。

在一个民族主义的国度里,人们的心里只有国家,没有了同胞。对于中国人来说,张纯如其实是同胞;对于日本人来说,格洛弗其实是同胞。但似乎已经不重要了,国族就是一切。

陈舜臣在讲这个故事的著作《日本人与中国人》里,这样写道:“只有日中友好,本书作者才有安住之处。”

陈舜臣的祖籍是台湾,出生在日本神户。1990年入了日本籍。他1960年代即以推理小说获得了文学大奖江户川乱步奖。他早期是以推理小说发家,进入中年之后,几乎全部写的是中国题材,包括曹操、孙中山、李自成、诸葛亮等等。应该说,他自己的身份认同危机催迫着他下了极大的力量去研究日本与中国之间的差异与联系。他写的中国题材的小说和散文,赢得了日本几乎所有的文学大奖。他的同学司马辽太郎这么评价:“以外族人折服日本的只有陈舜臣”。可以说,他对于日本了解中国做出了卓绝的贡献。

可是,我以为,如果他在中国各地掀起反对日本占领钓鱼岛的那个时候来中国的话,只能被当成汉奸,当街掌掴。尽管我认为他和张纯如一样,应当算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同胞;但是在那个爱国情绪高涨的时间里,连我们那些拥有日本汽车、在日本商店里打工和开设日本商店的同胞,都已经不是同胞了,更何况这些拥有异族身份、也居住在敌对国领土上的人?

读写客:先爱个人,后爱国家
砸日系车、烧丰田4S店,以“爱国”之名

在《日本人与中国人》中,陈舜臣一再阐明,日本人与中国人的一个重大差别,是中国乃是一个人的社会,他们崇拜圣人,并依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填补生命的意义。但是日本人对人的依赖只有50%,另外50%他们用审美意识来填充。

我觉得陈舜臣是抓住了中国民族生存的本质。儒家乃是一种入世哲学,无论我们如何去否定君臣父子这样的层叠关系,整个儒家的内在本质,都乃是理顺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是一种不同于西方的人本主义。整个儒教国家的本质,都建立在人的关系基础之上。

但是一个物化了的国家观是如何的呢?在这种观念里,有强调国家利益至上的,也有强调民族崛起的;有强调政治挂帅的,也有强调经济发展第一的。但是无论什么,都没有人以及人的关系所构成的社会。物化的国家观念以国家、民族、群体、党派等等实体存在,或者以繁荣、富强、独立、稳定、主权等虚化概念,覆盖在个体的生命体验和社会的整体关系之上,掩盖了在一个国家之中人的生存与人的关系调整乃是最为重大的问题这一实质,从而误导一个国家发展的最基本需求。物化了的国家观念,这次可以要求人们把民族、主权、领土等等置于人之上,下次也就可以要求把稳定、统一等等置于人之上。

当我想到这里的时候,我被我自己的一个发现吓出了一身冷汗。这也就是说,在我们以往的历次变革运动之中,全都缺乏人性论这样的一个基本观念,而统统以物化国家来抹杀变革的最基本取向。清政府内部的洋务运动没有,改良派的戊戌变法没有,革命派的辛亥革命没有,社会主义民主革命也没有。而从文艺复兴以来的欧洲变革,其根本的发端,就在于宗教统治抹杀了人性的存在,因此整个欧洲起来革命,要还给人本身的生存权和尊严。人性论乃是整个欧洲乃是世界变革的基础,乃是现代形成的根本。民族自决和国家主权领土等等观念,都只是在人性论的基础之上派生出来的诸多观念而已。如果没有了人这样一个最基本的概念,那么民族自决与国家独立,所为何来?

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绘画《田园合奏》
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绘画《田园合奏》

在中国传统的政治之中,人或者人所构成的社会的正当性和正义性,从来都是国家得以存在的基础。儒家是同意革命的,也就是最基本的所谓人心向背。就是说,当国家侵犯到人的基本权利的时候,他的正义性也就丧失了。“纣无道,武王伐之”。在治理国家方面,孟子的“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不也认为人的利益是高于国家利益的吗?

现代国家的观念自然更加强调的是人的权利。政府不得侵犯个体的权利。个人有权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免予国家的侵犯。这都是一些基本的人的权利高于国家权利的论述。

而我们在历次的变革之中,技术学来了,武器预备了,制度安排了,民族突出了,国家独立了。凡此种种,却从来没有一次,人的权利预先得到了安置与尊重。

这是否也就是说,我们一再地把国家的权利安置在了人的权利之上,致使我们今日每每有以国家利益侵犯私人利益,民族利益凌驾个人利益,群体利益吞噬个体利益的现实?

如果我们承认,我们的传统叙述之中,以及作为舶来品的西方叙述之中,都乃是以人作为最基本的构成,并且强调人的利益高于国家利益的话,那么我们从什么时候开始,失落了把人作为国家存在和国家权利的基础这样一个观念的呢?

先爱同胞,后爱国家。这才是一个具有正当性和正义性的国家逻辑。没有同胞,哪来国家?在我们以往所有的抗击外来侵略的行动中,中国从来就没有把这个逻辑摆正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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